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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普下调绿地评级至“B+”展望“负面”,惠誉下调当代置业评级丨预警内参(第四十九期)

2021-10-14 22:41:07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唐曜华,实习生王云杉

21世纪资管研究院研究员 唐曜华 实习生王云杉 地产风险持续发酵,房企依然是被下调评级的“重灾区”,标普下调绿地长期发行人评级至“B+”,展望“负面”,理由为由于销售和现金回收的疲软,绿地控股集团的现金可能在未来12个月内逐步枯竭。因当前外部融资环境的不断变化将削弱阳光城的资金平衡能力,中诚信国际将阳光城评级展望由正面调整为稳定。此外,基于不良债务交换,惠誉下调当代置业长期本外币发行人评级至“C”。

城投公司也受到越来越多关注。中诚信国际将凤城开发主体及“15凤城债”评级由AA-下调至A+,展望调整为负面。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猛增也引起中诚信国际关注。

监管方面,银保监会正式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明确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的大股东不得行使表决权。广东压降房地产贷款,重点投向制造业。浙江银保监局对浙商银行等四家金融机构罚款合计超400万元。

 

 

 重点关注:

1、绿地:标普下调其长期发行人评级至“B+”,展望“负面”

10月13日,标普全球评级将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长期发行人信用评级从“BB”下调至“B+”,将该公司担保的高级无抵押票据的长期发行评级从“BB-”下调至“B”,并将绿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Greenland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简称“绿地香港”)的长期发行人评级从“BB-”下调至“B”,评级展望均为“负面”。

当前展望反映了标普的预期,即由于销售和现金回收的疲软,绿地控股集团的现金可能在未来12个月内逐步枯竭。债券价格的长期疲软可能会打击该公司的借款人、供应商和购房者的信心。

标普指出,绿地控股集团的在岸和离岸融资渠道受损,且很难在短期内改善,这将限制其抵御行业下行周期的能力。该公司较窄的融资渠道将限制其融资选择,尤其是与“BB”级的同行相比。如果融资渠道得不到改善,该公司将高度依赖在岸银行贷款和内部现金流来偿还到期债务,这方面的任何执行风险都会影响其流动性。绿地控股集团依靠合同销售来实现去杠杆化的目标,但其经营状况正持续弱化。

标普认为,市场对开发商财务状况的担忧正日益增加,且紧缩的抵押贷款条件将在未来12至18个月内继续削弱购房者的信心,因此即使监管部门放松对抵押贷款的管控,该公司实现快速反弹的可能性也不大。

2、阳光城:中诚信国际决定将其评级展望由正面调整为稳定

10月13日,中诚信国际公告,决定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评级展望由正面调整为稳定,维持其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17阳光城MTN001”、“17阳光城MTN004”的债项信用等级为 AA+。中诚信国际认为,尽管2021年1-8月份公司依然维持1329.10亿元的房地产销售金额,同比保持增长,但当前外部融资环境的不断变化将削弱阳光城的资金平衡能力。

3,当代置业申请美元债展期,惠誉下调其长期本外币发行人评级至“C”

10月14日,惠誉将当代置业(中国)有限公司(Modern Land (China) Co., Limited,简称“当代置业”)的长期外币和本币发行人违约评级从“B”下调至“C”,并将该公司的高级无抵押评级、未偿债券评级及相应回收率评级从“B/RR4”下调至“C/RR6”。在下调评级之前,当代置业10月11日宣布启动同意征求,拟将2021年10月25日到期的2.5亿美元未偿优先票据((ISIN:XS1986632716))到期日延长三个月至2022年1月25日。但目前该方案还在征求同意阶段。

惠誉将上述展期行动视为不良债务交换(Distressed Debt Exchange)。惠誉称,如果同意征求顺利完成,当代置业的发行人评级将先被下调至“RD”(限制性违约),随后惠誉将重新评定该评级,使其与债务展期后的资本结构和风险状况相一致,评级有可能落在投机级的较低区间内。

惠誉认为,鉴于当代置业的流动性紧张,就债务展期进行同意征求对其避免违约是必要的。该公司在2021年6月底的可用现金余额约为136亿元人民币,但其获取现金以偿还债券的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此前10月12日穆迪也下调了当代置业评级,穆迪报告将当代置业的家族企业评级从B2下调至Caa2,将其发行债券的高级无抵押评级从B3下调至Caa3,并将上述评级列入可能进一步下调的观察。

4、凤城开发:中诚信国际将凤城开发主体及债项评级由AA-下调至A+ 

10月14日,中诚信国际公告,将凤城市现代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降至A+,将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将“15凤城债/PR凤城债”的债项信用等级由AA-调降至A+。中诚信国际认为,公司可用货币资金保有量低,短期偿债压力加大,经营性业务盈利能力持续减弱,未来业务开展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经营管理水平亟需提高;或有风险加大。公司目前已纳入被执行人名单,涉及金额2287.44万元,若后续强制执行,将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信用水平在未来12-18个月内可能下降。

关注:

5、启迪环境:不行使“16桑德MTN003”赎回权,将与持有人沟通后续兑付方案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4日公告称,“16桑德MTN003”初始到期日为2021年11月14日,公司决定不行使赎回权,并约定重置该笔债券在第6个计息年度至第10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下一个利率重置日为2026年11月14日。

该债券利率重置规则显示,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6个计息年度开始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

启迪环境还表示,拟就本期债券形成后续兑付方案,并将积极同本期债券持有人进行沟通,持续做好与持有人对接工作,按与持有人协商一致的方案执行。 

6、中民投租赁控股:未按期披露2020年年报被天津证监局警示

10月14日,天津证监局披露关于对中民投租赁控股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民投租赁控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只,存续金额合计18.52亿元。截至目前,你公司未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有关规定,违反了《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一项有关规定。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7,成都新开元城建:交易商协会对其予以诫勉谈话

据交易商协会公告,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部分募集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且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此外,成都新开元城建相关募集资金变更公告及2020年年报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披露不准确。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对成都新开元城建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其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总会计师赵麒翔予以诫勉谈话。

8、花样年:转让深圳奥启富48.98%股权予奥园集团

10月14日,据企查查,深圳市花样年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退出投资企业深圳市奥启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退出前持股比例为48.9796%。股权变更前,深圳市奥启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深圳市花样年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8.9796%,奥园(深圳)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0204%。变更后,公司由奥园(深圳)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9,济宁城投:对外担保增长较快且规模较大,存在或有负债风险

10月14日,中诚信国际公告称,关注到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提供重大担保事项。截至2021年9月29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对应的债权本金余额79.37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71.55亿元,新增部分占2020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31.43%,超过净资产20%,无逾期担保。其中,截至 2021年9月27日,对外担保中新增对华能山东如意(巴基斯坦)能源(私人)有限公司(简称“电厂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对应的债权本金余额为71.59亿元,占比约90%。

中诚信国际认为,济宁城投对外担保规模增长较快且规模较大,对外担保对象主要系公司持股50%的电厂项目公司,存在或有负债风险。中诚信国际将对公司对外担保变化及或有负债风险保持关注,并及时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未来经营和整体信用状况的影响。

据公告披露,截至2021年6月末,电厂项目公司总资产132.14亿元,其中货币资金4.46亿元,总负债 92.47亿元,其中流动负债29.07亿元;2021年上半年,电厂项目公司营业收入24.96亿元,净利润4.20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1.03亿元,投资活动净现金流0亿元,筹资活动净现金流-0.85亿元。

10、名城建投:高层集体变动

10月14日,温州市名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长、董事和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任命施巍为董事长、张芳军为董事会董事和经理、吕国胜为董事会董事和副经理、林智为董事会董事、孔鹏任为副经理、杨声国为副经理。免去王进法的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免去何晓武的副董事长和副总经理职务、免去吴松泉的董事会董事职务、免去王健的董事会董事和总会计师职务、免去朱勇的总工程师职务。

11、四川信托涉及超5亿元定向资管业务纠纷,案件处于举证阶段

10月14日,四川信托因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纠纷,起诉深圳市麦盛资管、上海银行浦东分行、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管、宁波银行等多家主体,涉案金额5.1455亿元。四川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次诉讼。本案处于举证阶段,尚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

 

1、浙江银保监局对浙商银行等四家金融机构罚款合计超400万元

10月14日,据银保监会官网披露,浙江银保监局依法对浙商银行绍兴分行、农业银行杭州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做出行政处罚。浙商银行绍兴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股市,贷款管理不审慎,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等违规行为,被罚款225万元。农业银行杭州分行违规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违规发放借名贷款等行为,被罚款60万元。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因信贷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股权投资,贸易背景审查不严,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等违规行为,被罚款80万元。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因向非成员单位提供结算服务并发放贷款,重组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信贷管理不审慎等违规行为,被罚款70万元。

2、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的大股东不得行使表决权

在公开征求意见4个月后,10月14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比发现,《通知》和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内容未发生变化。

《通知》分别从持股行为、治理行为、交易行为、责任义务等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大股东行为,强化责任义务。主要内容包括:严格规范约束大股东行为,明确禁止大股东不当干预银行保险机构正常经营、利用持牌机构名义进行不当宣传、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参加股东大会、用股权为非关联方的债务提供担保等。进一步强化大股东责任义务,要求大股东支持资本不足、风险较大的银行保险机构减少或不进行现金分红等。并且统一银行保险机构的监管标准,明确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的大股东不得行使表决权,禁止银行保险机构购买大股东非公开发行的债券或为其提供担保、与大股东直接或间接交叉持股等。同时压实银行保险机构的主体责任,对滥用股东权利给银行保险机构造成损失的大股东,要依法追偿,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3、广东:压降房地产贷款,重点投向制造业

记者日前从广东银保监局获悉,广东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和重点房地产企业融资管理规定,防范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截至9月末,广东银保监局辖区(不含深圳)房地产贷款占各项贷款比重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占比超过90%,住房租赁市场贷款快速增长。

与此同时,针对实体经济,广东对重点制造业领域信贷服务质效持续提升。截至9月末,广东辖区投向实体经济的贷款同比增长17.1%。其中,制造业贷款余额1.7万亿元,同比增长21.7%。

  

 

数据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证券日报、银保监会官网、新华社、同花顺财经、交易商协会网站、评级公司公告、上市公司公告、DM,Win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