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姝威:亟须消除独董充当“花瓶”的土壤和生态环境
从A股市场设立独董制度以来,因其在上市公司董事会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独立董事总给人一种“花瓶”的感觉。
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件的司法处罚更是将独董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引发了学界、投资界对这一制度是否还有必要存在的全面反思。
日前,中国证监会披露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征求意见稿)》。此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不仅与康美药业(600518.SH)部分独董承担巨额连带赔偿责任风波迎头相撞,而且还与独董近期的离职风潮“交相辉映”。
有关于独董制度的话题充斥着舆论空间,作为独董究竟应该行使怎样的权利、承担怎样的义务?此外,即使独董想要认真履行职责,又能做到多少呢?
“正如媒体朋友说的,康美药业的判决成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发展的分水岭。”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姝威如此公开表达她对独董制度的个人看法,在她看来,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是否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独立董事是否能够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责任。
12月1日,针对近来销售火热的“董监高责任险”,刘姝威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董监高责任保险对独立董事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但是,目前我们亟须消除独立董事充当‘花瓶’的土壤和生态环境,因为这对上市公司和独立董事都是危险的。康美药业判决的标志性意义正在于此。”
刘姝威。资料图
津贴不应该影响独董的独立性
对于中国证券市场来说,独立董事制度属于“舶来品”,该制度最早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
1940年美国颁布的《投资公司法》是独立董事制度产生的标志,该法规定,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该有不少于40%的独立人士。其制度设计目的也在于防止控股股东及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何为独董?2001年8月16日,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中指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同时,上述《指导意见》指出,为了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中国境内上市公司必须引入足够数量的独立董事。
自此,中国证券市场开始引入独董制度,上市公司董事会也开始聘任独立董事,同时也开始支付独立董事津贴,而津贴是否是制约独董的独立性的一大障碍呢?
刘姝威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是上市公司支付的。美国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是如何形成的?为什么他们在全球有广泛的市场?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是投资者评价上市公司风险的一个指标。“所以,独立董事领取上市公司的津贴不是影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的一个因素。”
资料显示,刘姝威目前担任万科A(000002.SZ)、中光学(002189.SZ)、格力电器(000651.SZ)和柔宇科技四家公司独董。
刘姝威表示,在其担任独立董事的四家公司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从公司内部和公司外部不同的角度,对公司决策和管理发挥作用,缺一不可。”
因此,她认为,独立董事是否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取决于三个方面:一是独立董事的责任感,二是独立董事的专业能力,三是监管部门对独立董事履职的监管和保护。
康美药业法院判决是清理不履职独董的开始
经过前期的调查和行政复议等程序,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康美药业存在财务欺诈行为。
2021年11月12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康美药业因年报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证券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康美药业5名独立董事分别被判承担5%-10%不等的连带赔偿责任,涉及连带赔偿规模共计约3.68亿元,由此引发了“独董离职潮”。
对此,刘姝威认为,在2018年10月16日就已经有媒体公开发表文章,质疑康美药业造假,而且造假手段很容易识别。“对于康美药业如此明显的造假行为,并且舆论已经公开质疑,作为康美药业的独立董事不应该识别不出来。”
在她看来,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责任。“对于康美药业肆无忌惮的造假行为,作为独立董事无动于衷!既然没有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冤枉吗?”
刘姝威认为,接受担任独立董事的邀请,就意味着独董将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为什么要担任独立董事呢?
对于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是否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刘姝威认为,关键在于独立董事是否能够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责任。
“多年前美国频繁出现会计师事务所不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职责,为上市公司的虚假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美国法院判决会计师事务所赔偿损失,判罚金额足以使会计师事务所破产。由此,美国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逐渐集中到六大会计师事务所。后来由于安然事件,又有两家会计师事务所破产,审计业务进一步集中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客户审计邀请时,要对客户进行审计风险评估,超出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的客户,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会拒绝接受审计邀请。”刘姝威表示,康美药业的法院判决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标志性事件,将清理不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责任的独立董事。今后同意接受邀请担任独立董事的人一定能够承担任职公司的监督风险,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责任。“滥竽充数的独立董事将冒倾家荡产的风险!”
因此,刘姝威认为,法院判决康美药业独立董事赔偿投资者损失,这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标志性事件。“至今,我没有看到或听到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对此事的声音!”
独董要充分了解任职的公司
由于现在独董离职较多,且口碑不佳,刘姝威也在近日谈到了自己的独董工作经历。
资料显示,万科A是刘姝威第一家同意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
“以我在万科担任独立董事为例。我是万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两人是独立董事。我们的职责是保证万科财务的真实性和财务安全,万科财务方面的问题一定要由审计委员会发现和提出,绝不允许投资者提出后,我们才发现。”刘姝威谈及自己在万科A的独董工作经验时表示,在会计师事务所到万科进场审计前,作为独董要听取审计师的审计计划以及审计重点,提出自己的意见。“在董事会审议财务报告之前,审计师和万科财务部要先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也许,这时是万科财务部最紧张的时刻,因为我们审查很严格,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她表示,万科的非独立董事不可能像独立董事这样做,因为这些是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责任。
此前,刘姝威曾表示,自己谢绝过有的上市公司邀请她担任独立董事,“因为他们无法满足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要求,例如,签字前,我要求严格审查相关资料,否则,拒绝签字。独立董事要对投资者负责任,我同意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都是我充分了解,多年跟踪相关公开资料的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后,对有关资料出现疑问,我必须询问上市公司相关部门,直至完全清楚为止。”
刘姝威担任独董的柔宇科技于今年初撤回科创板上市申请,此一事件一度受到市场关注,对刘姝威为什么会在这样的公司任职独董也十分好奇。
对柔宇科技撤回科创板上市申请,刘姝威告诉记者,主要原因是柔宇科技在股东结构方面存在“直接层面三类股东”的情况,目前我国解决包含三类股东的公司申请上市的问题还有待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
她进一步表示,“2020年我之所以同意担任柔宇科技的独立董事,是因为柔宇科技掌握国际领先且原创的柔性电子技术,公司的研发能力比较强,公司创业者是一群年轻、有抱负和理想的科学家。”
在刘姝威看来,柔宇科技原创的柔性屏智能铭牌会议系统已经在政府和企业的会议系统中越来越多地使用,能代替大量的传统纸张,低碳环保。
她认为,“柔性技术是未来制造业发展的核心技术,我国必须在这个领域保持领先优势。柔宇科技是以年轻科学家为主体的创业公司,他们需要我们给予更多的鼓励和支持,帮助他们把研发成果转换为市场刚需产品。”
在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问题时,刘姝威认为,在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监管制度下,我国会形成一个称职的独立董事队伍,在上市公司治理和监管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董事的质量也会成为投资者评价风险的一个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