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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文件落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商业模式烟消云散

2021-07-23 21:19:56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峰

一份网传文件引发了教育股的惨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教育部相关人士处获悉,《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意见)已在教育系统印发。

7月23日,新东方(HK9901)收跌40%,盘中股价一度腰斩,创下历史最大单日跌幅记录;新东方在线(HK1797)收跌28%、思考乐教育(HK1769)跌近29%,卓越教育集团(HK3978)跌21%。

美股将于北京时间7月23日21:30开盘,但盘前高途(GOTU.US)跌54.28%,好未来(TAL.NY)跌49.52%,新东方(EDU.NY)跌44.69%。

“双减”意见落地,义务教育将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义务教育具有公益属性,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业将被大大压减,并要化解随意、过度资本化。

那么,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还有没有生存空间,学科类校外培训如何体现公益性,哪些业务最受影响?

历次文件一脉相承

2018年以来,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校外培训整治行动。但与治理违规行为的整治行动明显不同的是,“双减”意在压减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事实上,近年来一系列中央文件都已显露出这一倾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11月7日印发,该文件在当年7月6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从审议通过到印发相隔4个月。

该意见指出,对于民办幼儿园,要遏制过度逐利行为。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同一次深改委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在8月6日就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相隔仅1个月。

不过,对于民办教育影响同样重大的《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在2020年9月1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至今尚未向社会全文公布。

锁定非营利性

义务教育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强化公益属性,对于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意味着什么?

与公益性联系最为紧密的概念是非营利性。事实上,学而思、新东方旗下的多所校区都注册成了非营利机构。

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显示,仅在北京市,新东方就注册了东城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石景山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怀柔私立新东方学校4所民办非企业单位,学而思则注册了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石景山区、昌平区学而思培训学校6所民办非企业单位。

不过,注册为非营利机构,并不意味着举办者无法套利。举办者只是无法直接获得非营利机构的分红,但实际上可以通过利益相关方,以品牌使用、教研管理等名目进行关联交易。

因此,不是仅仅通过主体性质为非营利机构就可以保证公益性,还需要严格监管关联交易。即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

利益关联方是指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实际控制人、校长、理事、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等以及与上述组织或者个人之间存在互相控制和影响关系、可能导致民办学校利益被转移的组织或者个人。

也就是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没有转移利益的空间。换句话说,商业模式消失。

这并不只是针对传统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而言,在线教育将被一体对待。目前,几乎所有的在线教育公司都注册为公司,即营利性机构。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教育活动的民办学校应当取得相应的办学许可。这意味着在线教育公司将经历一次重新登记注册并接受审批的过程。

哪些业务会被压减

减轻校外培训负担,自然需要压减校外培训规模。这在法律中已有明文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虽然法律调整的主体是学校,但该法第41条还规定,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等应当参照有关规定,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这意味着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周末、寒暑假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课。

北京市教委6月17日就印发通知,直接省去了“学校”,规定“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并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等加强宣传引导,督促其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1条规定,执行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北京市某区教委工作人员此前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面向学前儿童的英语培训将很难得到审批。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北京市朝阳区目前批复恢复线下教学的28家校外培训机构中,注册为公司的机构的经营范围都是“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已不包括学前范围。

多家瑞思学科英语校区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不再招收6岁以前的学员。

一家英孚英语校区人士介绍,该校区暑假仍招收6岁以前的学员,但课程形式是为期一天的夏令营,包括英语学习和体育活动等

北京市怀柔区已规定,要求校外培训机构7月15日前完成幼小衔接班、学前班和3-6岁语言类的消课。

不过,高中阶段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也就是说,校外培训机构可以给高中生补课,亦可以注册公司合法谋利。

事实上,《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本来规定的是面向所有未成年人,没有留出口子。

公开征求意见后,社会对这一规定有一些不同看法。毕竟,在应试教育环境下,“鸡娃”是相当比例父母的主动需求。

2020年10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在记者会上介绍,经认真研究,对二次审议稿的规定作了适当调整,改为目前的规定。“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同时适当兼顾现实需要。”

监管部门职责已经调整

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义务教育主阵地回归学校,需要学校和主管部门有更多作为。

首先,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这需要专门力量。6月15日,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地方政府部门也是如此。北京市教委主任刘宇辉7月13日撰文介绍,北京市教委新设校外培训工作处。

7月23日发布的《东城区教委2021年上半年教育工作总结》介绍,东城区教委机关增设校外培训工作科。

但即使新设了监管机构,但教育部门仍编制有限,需要将监管重点放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上。这需要调整不同部门对艺术、体育等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职责。

相关调整已经进行。据北京市政府官网7月12日发布的一则回复显示,营利性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由北京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发展处负责。为规范营利性校外体育培训机构,该局研究起草了《北京市营利性体育培训机构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及《北京市营利性体育培训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拟通过对营利性体育培训机构信用评价,引导营利性体育培训行业的良性发展,现已完成初稿。

7月16日该网站发布的消息称,顺义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校外文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办学经营资质条件等。这意味着文旅部门已成为文化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

社会成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此前就划归人社部门负责审批。

学校提供课后和课外培训

其次,对于学校来说,需要提供课后服务,填补学生离校后的空白。

教育部7月13日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各地各校要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对家长接孩子还有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北京市教委主任刘宇辉7月20日在参加《“市民对话一把手·提案办理面对面”》节目时透露,北京市正在考虑通过教师弹性上下班等方式关心关爱教师。

进校业务恐怕无法成为校外培训机构的商业模式,多地近日公布的课后服务经验都显示,禁止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校外培训也可以由官方提供,高质量且免费的教育资源已搭建起来。疫情期间,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发挥了巨大作用。作为保障“停课不停学”的“国家队”,为1.8亿名中小学生的在线学习提供支撑。截至2020年12月,云平台浏览次数达到24.6亿,访问人次20.22亿,用户覆盖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全国所有省(区、市)及全球174个国家和地区。

除了资源,教师在线辅导甚至是一对一直播辅导都已搭建完成。早在2018年4月初,北京市教委就启动了北京市中学教师开放型在线辅导计划,这是一个“免费在线家教”计划,仅仅一个月时间,全市9915名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及优秀教师“走网”,为通州、房山等6个郊区5万余名初中生提供免费辅导。

如今,这个计划的服务对象已扩大到北京市八个远郊区及经开区初中学生。截止2021年1月29日,共有来自全市近400所学校的2千余名教师为2万多名初中学生提供了近30万个学习机会(四种辅导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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