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发布:支持符合条件的氢能企业上市融资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杜巧梅 北京报道 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 《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了氢能在能源系统中的定位和中长期发展目标,提出了构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和示范应用,以及完善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的若干具体路径,对氢能产业走向成熟,推动交通、工业等用能终端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具有深远意义。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制氢国,年制氢产量约 3300万吨,其中,达到工业氢气质量标准的约 1200 万吨。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全球第一,在清洁低碳的氢能供给上具有巨大潜力。国内氢能产业呈现积极发展态势,已初步掌握氢能制备、储运、加氢、燃料电池和系统集成等主要技术和生产工艺,在部分区域实现燃料电池汽车小规模示范应用。全产业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 300 家, 集中分布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等区域。
但总体看,我国氢能产业仍处于发展初期,相较于国际先进水平,仍存在产业创新能力不强、技术装备水平不高,支撑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滞后,产业发展形态和发展路径尚需进一步探索等问题和挑战。同时,一些地方盲目跟风、同质化竞争、低水平建设的苗头有所显现。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亟需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进一步提升氢能产业创新能力,不断拓展市场应用新空间,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此,《规划》提出了氢能产业发展基本原则:一是创新引领,自立自强。积极推动技术、产品、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集中突破氢能产业技术瓶颈,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二是安全为先,清洁低碳。强化氢能全产业链重大风险的预防和管控;构建清洁化、低碳化、低成本的多元制氢体系,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严格控制化石能源制氢。三是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氢能利用的商业化路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产业规范发展。四是稳慎应用,示范先行。统筹考虑氢能供应能力、产业基础、市场空间和技术创新水平,积极有序开展氢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示范,避免一些地方盲目布局、一拥而上。
与此同时,《规划》明确了“十四五”“十五五”“十六五”各个时期提出了氢能产业的阶段性发展目标。
到202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氢能产业发展制度政策环境。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基本掌握核心技术和制造工艺,初步建立较为完整的供应链和产业体系;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5万辆,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年,成为新增氢能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00-200万吨/年。
再经过 5 年的发展,到 2030 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清洁能源制氢及供应体系,产业布局合理有序,可再生能源制氢广泛应用,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实现。
到 2035 年,形成氢能产业体系,构建涵盖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的多元氢能应用生态。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明显提升,对能源绿色转型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此外,《规划》聚焦产业短板,鼓励企业提升氢能产业竞争力和创新力。构建氢能产业创新体系。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打造产业创新支撑平台,持续提升核心技术能力,推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建设氢能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布局制氢设施,稳步构建储运体系和加氢网络;有序推进氢能多元化应用,包括交通、工业等领域,探索形成商业化发展路径。四是建立健全氢能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完善氢能产业标准,加强全链条安全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指出,发挥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作用,支持氢能相关产业发展。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性原则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运用科技化手段为优质企业提供精准化、差异化金融服务。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氢能创新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符合条件的氢能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等注册上市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