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发布:网络立法的“四梁八柱”基本构建
加快建设网络强国离不开法治保障。3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白皮书有关情况。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曹淑敏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网络法治体系不断完善,网络立法、网络执法、网络司法、网络普法一体推进,网络法治国际交流合作深入开展,新时代网络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走出了一条既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又有中国特色的依法治网之路。
网络立法的“四梁八柱”基本构建
曹淑敏介绍,新时代我国网络立法加速推进。1994年以来,我国制定出台网络领域立法140余部,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托,以传统立法为基础,以网络专门立法为主干的网络法律体系,网络立法的“四梁八柱”基本构建。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进一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网络立法工作,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范,初步形成了相对完备的网络法律体系,网络立法取得了显著成就,为推动互联网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十年来,先后制定了《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五部专门法律。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持续推进传统法律规范向网络领域延伸。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法治局局长李长喜表示,新时代,我国的网络立法有以下特点:一是网络立法的位阶逐步提高。早期的网络立法主要以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如今的《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的陆续出台,使得立法的基础性、全局性效果不断增强。
二是网络立法重视科学民主的立法过程。网络给立法带来的技术性强、发展速度快、涉及范围广、调整对象复杂、问题新颖多变等多重挑战,只有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才能精准解决网络发展带来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在网络立法起草过程中,就将草案向社会公开,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听取多方面意见,真正实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三是网络立法具有开创性和引导性。中国高度重视网络立法的前瞻性,持续针对新问题新挑战探索研究相关立法,网络立法紧跟技术发展和现实需求,如《数据安全法》实现了我国数据安全治理法律从无到有的“突破”。在分类分级、重要数据保护、数据安全审查等重要方面作出顶层制度设计。同时,作为全球首部专门的数据安全立法,也为其他国家和地区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网络立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全面依法治国’‘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的战略部署,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持续推进网络立法体系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数据、平台、技术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李长喜说。
多维度推进网络执法、司法、普法
曹淑敏介绍,新时代我国网络执法持续强化。全面整治违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开展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加快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网络生态持续向好。
严格执法是依法治网的关键环节。白皮书从保障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知识产权、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维护国家网络安全、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等方面总结了我国新时代网络执法工作情况。
在保障个人信息权益方面,2019年以来,我国累计完成322万款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检测,通报、下架违法违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近3000款。通过专项治理,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力遏制,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显著增强,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国持续探索、准确把握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特点规律,通过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新格局,推动平台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等多重举措,持续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
在规范网络市场秩序方面,中国积极探索与网络市场新业态相适应的执法模式,通过规范市场公平竞争发展、打击不法新型交易行为等一系列行动,助力网络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在支持网络平台企业创新发展的同时,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采取多种治理平台竞争失序的执法举措。聚焦大型网络平台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等重点问题,通过行政约谈、行政指导、规则指引等多种监管手段,整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一系列行动,平台经济市场环境不断优化,公平竞争的行业生态稳步向好,中小企业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统一、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正在形成。
在维护国家网络安全方面,中国持续在网络基础资源、重要网络系统、网络数据等领域开展安全执法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体系化构建网络时代的安全环境。在网络基础资源领域,强化网站、域名、IP地址等基础资源管理,通过加强技术手段建设、完善预警机制等举措,强化安全保障。在重要网络系统领域,深化网络系统安全防护,持续监测网络安全威胁,有效防治网络系统遭受大规模服务攻击等重大安全事件。在网络数据领域,提升数据安全保护监管能力。
在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方面,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整治各类网络生态乱象。聚焦网络淫秽色情、虚假信息、网络暴力、算法滥用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净网”“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对传播各类违法违规信息的网站平台,采取约谈、责令改正、警告、暂停信息更新、罚款等多种措施。督促网站平台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约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管理,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形成治理合力。
此外,曹淑敏介绍,新时代我国网络司法深入开展。完善网络司法规则,创设互联网法院,推进数字检察工作。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加大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等司法保护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网络权益。网络普法创新实施。拓展“互联网+普法”新模式,积极运用网络媒体开展普法活动,网民法治素养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进一步加大网络暴力治理建章立制力度
近年来,网络暴力案事件频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建议制定反网络暴力专门法律。李长喜在新闻发布会上对网暴治理相关问题作出回应。
他介绍,去年11月,国家网信办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各重点网站平台认真落实要求,建立健全网络暴力防治机制,拦截清理涉网络暴力信息2875万条,提示网民文明发帖165万次,向2.8万名用户发送一键防护提醒,从严惩处施暴者账号2.2万个,有效防范热点事件网络暴力风险。
近日,网信部门又指导多家重点平台集中发布防网暴指南手册,从风险提示、一键防护、私信保护、举报投诉等多个维度,帮助网民快速有效防范网暴侵害。后续,网信部门将持续督促网站平台切实履行网暴治理主体责任,定期发布网暴防治情况,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坚决维护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
“我们也注意到,刚刚结束的两会,代表委员就整治网络暴力、营造良好网络生态提出建议提案,多位代表委员强烈呼吁加快出台网络暴力针对性立法,这些建议都很有意义。”李长喜表示,从当前的情况看,相关立法如《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综合立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专门立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诽谤、侵犯个人信息、侵害人身权益等相关司法解释中,都对网络暴力作了相关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从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角度,进一步加大建章立制的力度,及时出台相关部门规章,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研究,推动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强化对当事人的保护救济,及时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呼声。”李长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