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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周报(第103期)|多部门详解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相关举措,广州启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项巡察

2023-08-21 17:36:43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申美怡,李鹏

时政要闻

国务院: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8月16日,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提出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继续拓展扩消费、促投资政策空间,提振大宗消费,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扎实做好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和储备。要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用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全面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步伐。要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深入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要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深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重点领域实质性化险。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多渠道促进就业增收。要着力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监管,切实做好灾后恢复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多部门详解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相关举措 ,依法平等保护外资合法权益增强信心

8月14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详解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相关举措。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在会上提出,下半年,商务部按照《意见》部署,围绕外商投资促进还将开展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办好“投资中国年”招商引资活动。下半年,商务部将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投资中国年”活动也将更加精彩;9月份,商务部还有两场重磅活动,一是在北京召开服务贸易博览会期间,商务部会举办服务业扩大开放专场推介会;二是在厦门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商务部会举办“投资中国年”的主旨论坛暨福建专场推介。之后在11月上海举办进口博览会期间,举办“投资中国年”峰会、自贸试验区专场推介等一系列活动。二是统筹外商投资促进资源。商务部将充分调动驻外使领馆、国内外商协会、行业组织和外商投资促进机构等各方面力量,用好各类经贸展会、自贸试验区、国家级开发区等载体平台,为各地招商引资提供支撑,引导地方持续有力有序开展外商投资促进工作。三是优化外商投资促进方式。指导地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运用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方式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外商投资促进活动,将招商引资与“稳链补链强链”相结合,与“招才引智引技”相结合,引进一批补短板、强优势的高质量外资。指导地方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成效评价体系,更加注重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负责人姚珺在会上提出,下一步,工信部将认真落实本次《意见》中的各项任务,着力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加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贯彻外商投资法,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政府采购、标准制定中贯彻“内外资一致”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外资等各类所有制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完善制造业重点外资项目服务保障机制,积极协调解决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落地和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增强外商在华投资信心。三是认真执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节能环保等领域,投向我国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进一步提升吸引外资质量,优化外资布局,做好制造业利用外资工作。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符金陵提出下一步将按照《意见》有关要求,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更好地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主要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法修订以及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协调统一,努力增强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明确政府采购领域“中国境内生产”的具体标准,着力保障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展专项检查,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纠正和查处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督管理司负责人刘琳在会上提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已经出台的《意见》,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持续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规范、便利、统一的登记服务;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化工作,继续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和知识产权执法力度;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按照不同的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实现对诚信守法的外商投资企业“无事不扰”,为外资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贡献市场监管的力量。

地方行动

广东广州:启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项巡察

8月16日,广州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会议强调,巡察本质上是政治监督,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开展专项巡察,是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有力体现。市委巡察机构要扎实有效开展巡察监督,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关心的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项巡察工作要突出“专”的任务,深入查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服务民营企业方面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突出“专”的力度,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加大营商环境相关领域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排查和解决力度;突出“专”的方式,以深入中小微企业一线实地走访和座谈调研等方式,倾听企业真实诉求,以下看上查找深层次问题,以更实举措抓好专项巡察任务落实。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加强巡察规范化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更严作风确保专项巡察取得扎实成效。

典型案例

浙江:市场经营主体总量达1000万户上半年网络交易总额达3.9万亿元

近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介绍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经营主体发展有关情况。

据介绍,截至8月10日,浙江全省共有市场经营主体1000万户,同比增长11.21%。其中,在册企业350万户、个体工商户645万户,同比分别增长8.26%、13.18%。从新登记情况看,今年新登记市场经营主体116.68万户,同比增长22.42%。其中新登记企业34.86万户、个体工商户81.73万户,同比分别增长22.71%、22.33%。浙江全省每万人市场经营主体拥有量为1520户,平均7个人就有1户市场经营主体、19个人就有1家企业。

会上指出,为进一步培育壮大市场经营主体,浙江省重点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让企业办事更加便捷。打造企业开办“一站式”办理新体系,全省企业开办基本实现“一个环节、一天办结、零费用”。巩固提升简易注销改革成果,迭代升级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全省简易注销企业占比达66.6%。深化强制注销改革,累计清理“僵尸企业”22.52万户。

二是完善新型监管机制,对监管对象“无事不扰”。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成为日常监管基本手段,构建“事前提醒提示、事中无事不扰、事后免罚轻罚”的全生命周期柔性监管体系,全省行政执法部门采用“双随机”方式开展检查占比达63.29%,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达34.08%,减少重复上门检查16.12万户次。

三是健全集成赋能机制,助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省政府出台全国首个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指导意见,14个部门制定43条细化落实举措,全国率先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上半年,全省净增个体工商户32.8万户,比去年同期翻了一番。

四是创新监管服务理念,促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委省政府首个出台实施意见,召开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省政府与市场监管总局签署部省战略合作协议。杭州、宁波、金华获评全国首批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数量全国最多。上半年浙江平台网络交易总额达3.9万亿元,同比增长超10%。

五是强化监管执法,护市场环境公平有序。实施全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推进全国首个公平竞争审查规章立法,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对侵权假冒保持高压态势,持续组织开展“剑网”“深蓝”“铁拳”“绿剑”“龙腾”等专项行动,2020年以来全省共查处侵权假冒案件5.46万件,涉案金额15.57亿元。

六是优化要素赋能,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集成计量、标准、品牌、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资源,建设177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累计为经营主体提供专项服务4.1万次、节约费用超1亿元。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改革,率先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出高价值培育工程、专利开放许可、专利纠纷行政裁决“简案快办”等系列举措。2022年,全省每百户企业注册商标拥有量124件,年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突破1680亿元,均居全国第一。今年上半年,全省三大科创高地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8.8万件,同比增长21.4%。

北京经开区:推行住所“零材料”改革企业开办无需交住所材料

近期,北京经开区正式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所“零材料”改革工作方案》,意味着未来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全域范围内,除了在工商领域办理登记注册事项免于提交房产证和住所使用说明外,还在出版物零售或出租、人力资源服务、普通地下室使用备案等企业群众密切关注的领域,实现了房产证和租赁合同的免交。

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方位图(位置图)等各类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可谓是企业的“地理身份证”。无论是企业的创立之初,还是发展中的“扩容”“迁徙”“更新”等阶段,完成相应的审批手续都离不开“地理身份证”的参与。但每次都要重新开具、提交、报审、核验相关的证明文件,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无论是对于企业,还是对于住所的产权人(管理人)而言,这都是亟须解决的难题痛点。

“因为缺少智能化标准化的地址库,产权人或者管理者如果不能及时更新信息,将无从得知住所的真实情况,监管的压力和难度大。”北京经开区行政审批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住所“零材料”改革正是为了降低市场主体办事和交易成本,并进一步释放住所资源,提升区域住所资源透明度,在实现住所信息及时可得的同时,依托地址资源库为地址核验提效,从源头上有效防范虚假地址。

为实现改革目标,经开区首先搭建“亦址通”标准化地址库,面向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内全域开放,由产权人(管理人)自愿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自主向审批部门提交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并对地址及地址使用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信用承诺。相关信息“入库”后,审批部门采用线上数据对接+线下人工核验相结合的方式,最大程度确保地址信息的真实性。

在“亦址通”标准化地址库形成的基础上,经开区打通数据壁垒,在北京市政务服务网(经开区政务网站)上线“住所‘零材料’改革专区”,对外展示标准化地址信息,降低市场主体获取地址信息的难度。

此后,当有市场主体需要办理涉及住所材料的审批业务时,可直接点击“住所‘零材料’改革专区-市场主体入口-经营空间超市”按需检索,查看园区的相关介绍,地理位置、产权单位等信息,可直接与园区联系达成入驻意向,不再需要中介参与协助。产权人可进行地址自主申报,填写意向入驻企业,只需通过“亦址通”地址库的授权,由系统生成带有唯一二维码的《住所使用说明》。随后,相关数据将自动推送至“e窗通、一网通办”等业务审批平台,用于后续审查工作。直到所有业务流程完成,市场主体都无需提交任何住所相关证明文件,真正实现“零材料”。

值得一提的是,住所“零材料”改革还创新建立了“政府+产权人+市场主体”多元共治模式,依托“审管执信”一体化平台,确保企业登记事前数据校验和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保障了不动产信息和产权人意愿的“双真实”,可以有效遏制虚假住所登记问题,提升了共享共治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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