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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第三批5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2023-09-12 11:30:45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北京报道  为依法从重打击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打击境内协同犯罪人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第三批5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此次联合挂牌督办的5起案件均系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的重点案件,多为组织境内人员通过偷越国(边)境方式赴境外参与诈骗犯罪活动,内部组织架构严密,境内外协同配合,参与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有的集团还涉及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最高检、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表示,全国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打击境外协同人员特别是提供偷越国(边)境、“跑分”洗钱、架设GOIP、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等支持帮助的团伙和人员,加强追赃挽损工作,做到“打财断血”,努力夺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新胜利。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变化

近年来,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最高检、公安部先后挂牌督办2批8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持续释放依法查处、从严惩治的强烈信号。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有关负责同志在答记者问中介绍,在信息网络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断衍生升级,整体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并呈现出一些新变化和新特点。

一是境外诈骗集团垄断化,零散、点状式的独立诈骗团伙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以工业园区、科技园区为幌子的超大犯罪集团。

二是犯罪形式复合化,由于集团垄断化,导致集团犯罪链条进一步加长,犯罪形式相互交织。在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滋生蔓延基础上,近期,偷越国(边)境犯罪迅速上升,逐步形成一条完整产业链条。由诈骗犯罪衍生的人口贩卖、绑架、非法拘禁等危害严重,影响恶劣。

三是黑灰产犯罪境外化,随着国内打击力度加大,黑灰产团伙或是将整个和部分犯罪链条逐步向境外转移,或是在境内大量使用境外通讯工具以及服务器设在境外的资金交易平台等,以逃避境内打击。

四是技术对抗升级化,黑产技术不断翻新演变,涉及生产、销售、安装、维护全链条,一些本身有正常用途的网络技术,实践中时有被用于违法犯罪,如利用AI换脸技术实施诈骗犯罪,迷惑性更强。

据介绍,这次继续挂牌督办5起案件,主要有三个方面考虑:

一是通过联合督办进一步体现政法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从严从重惩治,坚决遏制这类犯罪持续高发的决心和举措。

二是通过联合督办进一步揭露境外诈骗集团和境内协同人员的卑劣行径,形成有力社会震慑,敦促犯罪分子认清形势、悬崖勒马、尽快投案自首。

三是通过联合督办进一步揭示当前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新趋势、新情况和社会危害,加强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年轻人切实提高法治意识,提升识骗防骗能力,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切勿跌入犯罪“陷阱”。

提出针对性防范建议

当前,国内民众有的被境外犯罪分子骗取大额资金,有的受境外高薪入职等信息诱惑,通过偷渡等方式到境外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对于上述情况,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有关负责同志提出针对性防范建议,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坚决做到“四不”。

一是不轻信。对于网络上、朋友圈里发布的“高薪招聘”“出国招工”等就业信息,切勿轻信,被所谓的“高薪”蒙蔽双眼。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寻求正规求职就业途径,通过官方渠道了解出国务工的政策和当地的社会形势,审慎作出决定。

二是不贪利。不要被网络上那些低收入、高回报的理财信息所蒙蔽,不要被所谓的内幕信息、专家意见所动心。要通过正规机构向专业人士咨询了解投资信息,根据自己经济实力和家庭情况理性投资,牢牢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三是不点击。不要点击任何来路不明的网页链接,不要扫描任何来路不明的二维码,不要安装任何来路不明的APP软件,尤其是坚决杜绝安装网络赌博、裸聊等软件,防止陷入诈骗分子精心设计的“骗局”。

四是不泄露。要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不随意在网络上向他人泄露自己或家人的身份、银行账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尤其是不随意加入陌生的QQ群、微信群、共享屏幕,不要根据群里人员指示提供个人信息或者进行账号密码输入等操作。

同时,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正逐步成为诈骗犯罪重点对象。为此,建议在日常生活中,要特别加强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反诈教育,围绕粉丝打赏、游戏装备、保健品、养老投资等重点领域,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和识诈防诈知识普及。

挂牌督办案件简要情况

1.福建莆田“9.06”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2年9月,福建省莆田市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中发现,以唐某某为首的一境外诈骗集团在老挝设立所谓的科技公司,专门对国内民众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该犯罪集团层级结构清晰,分工明确,通过网络交友、诱导投资虚拟货币等实施诈骗,目前已查明涉案金额人民币3000余万元。团伙成员共有150余人,公安机关已抓获30余名。

2.重庆沙坪坝“5.11”电信网络诈骗案

2018年4月,重庆市公安机关接群众报案后侦查发现,2016年-2018年,以曾某某为首的犯罪集团先后在广州成立公司,使用虚假炒股平台软件,实施虚假股票交易类电信网络诈骗。2018年之后,该犯罪集团转移至柬埔寨,下设8个分公司,继续对国内民众实施诈骗活动。目前已查明的涉案金额人民币近3亿元。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80余名。

3.江苏江阴“6.16”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1年7月,江苏省江阴市公安机关从境外“回流”人员诈骗案件入手,研判发现以陈某为首的一常年驻扎在缅北勐波等地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集团。该集团成立于2019年12月,内部责任分工明确,管理严格,实施多种类型诈骗犯罪。2020年7月,该集团由缅北勐波“洪门国际大厦”迁入由潘某某等6人出资建造的“五金建材城”。潘某某等6名幕后“金主”为诈骗集团提供办公场所和食宿,并进行封闭式管理,持械看守诈骗集团人员,先后招揽18个诈骗集团入驻,目前已关联全国范围内的诈骗、偷越国(边)境、非法拘禁等案件50余起。公安机关现已抓获8个诈骗集团成员共计560余人,其中已判决78人,移送审查起诉60人。

4.浙江温州“8.26”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1年9月,浙江省温州市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过程中,通过研判,发现位于缅甸、马来西亚的4个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对国内民众实施诈赌类、期货理财类电信网络诈骗。目前已查明涉案金额人民币3000余万元。公安机关现已抓获犯罪嫌疑人890余名,其中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20余人。

5.四川乐山“1.12”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0年8月,四川省乐山市公安机关在办理本地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过程中,研判发现以廖某某、申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在缅北掸邦小勐拉城郊修建小勐拉科技园,为多个境外诈骗集团提供食宿、武装保护、物业管理,涉及诈骗集团线索190余条,包括虚假博彩、虚假投资等多种类型电信网络诈骗。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其中的16个诈骗窝点犯罪嫌疑人45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