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周报(第135期)|支持地方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五省试点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2024年10月08日至10月13日)
时政要闻
国家发展改革委:不能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的地方进行提醒
10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扎实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在介绍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的具体举措时表示,加大助企帮扶力度。
一是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不能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不能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及时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的地方进行提醒,必要时进行督查。加快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提前明确阶段性政策后续安排。根据梳理,今年底还将有部分税费支持、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要到期。相关部门将在研究评估基础上,加快明确政策是否延续实施,如延续实施,尽快明确延续实施的期限。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和健康发展的政策不会停、不会少。
三是加强要素配置保障。将无还本续贷政策由小微企业阶段性扩大到中型企业,这项政策已经出台,更多企业将享受到实惠。近期,发展改革委与金融监管总局牵头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协调机制,指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融资支持,努力做到“应贷尽贷”。同时,研究将一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纳入“十四五”能耗单列范围,鼓励地方通过购买绿电绿证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
央行:创设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首期5000亿元可视情况扩大规模
10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开市场业务公告称,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的要求,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创设“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ecurities, Funds and Insurance companies Swap Facility,简称SFISF)”,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以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份股等资产为抵押,从人民银行换入国债、央行票据等高等级流动性资产。首期操作规模5000亿元,视情可进一步扩大操作规模。即日起,接受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申报。
据介绍,该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以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份股等资产为抵押,从中国人民银行换入国债、央行票据等高等级流动性资产,此举可大幅提升相关机构的资金获取能力和股票增持能力。
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创设新工具——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当时一同宣布创设的新工具还有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两项新工具均旨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财政部:推出一揽子有针对性增量政策,支持地方化解存量债务和消化拖欠企业账款
10月1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表示,按照9月26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财政部在加快落实已确定政策的基础上,围绕稳增长、扩内需、化风险,将在近期陆续推出一揽子有针对性增量政策举措。
一是加力支持地方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较大规模增加债务额度,支持地方化解隐性债务,地方可以腾出更多精力和财力空间来促发展、保民生。
二是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升这些银行抵御风险和信贷投放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三是叠加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税收政策等工具,支持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四是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支持保障力度,国庆节前已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下一步还将针对学生群体加大奖优助困力度,提升整体消费能力。
蓝佛安特别指出,中央财政从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中安排了4000亿元,补充地方政府综合财力,支持地方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和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盘活闲置资产,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努力增加财政收入。指导地方依法依规使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存量资金,保障财政支出需要。
地方行动
湖南:发布助力民企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加快落实涉企税惠红利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湖南省委统战部、省发改委和省工商联举办“税惠大企业助力大发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专题服务活动。
活动中,四部门联合发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升智慧办税缴费水平、优化“政策找人”机制、搭建政企“直通车”、强化部门联动、优化纳税信用评价、实施风险分类管理等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更好落实湖南“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持续擦亮“身在湖南办事不难”营商环境品牌。
活动中,湖南省税务局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张家界天门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在个性服务、诉求响应、风险防控、特殊税务事项处理等方面,建立平等、互信、透明、合作、和谐的新型税企关系,实现税法遵从度、纳税人满意度同步提升。
“此次签署《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可以帮助公司完善税收风险防控体系,有力增强税收政策确定性。”三一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刘华说道。
湖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曾光辉表示,下一步,湖南税务部门将深入打造效能税务,更快捷落实税费红利,更集成高效办成一件事,更前置保障纳税人税收权益,更优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在培强经营主体上“聚力”、壮大重点税源上“倾智”、服务现代化新湖南建设上“显为”。
“这次发布的十条措施,含金量高、成色足,是非常好的创新动作,对广大企业来说有很大的支持和鼓舞作用,我们要落实好、巩固好。”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张健表示,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用好做实工商联系统与税务、发改的联系合作机制,提升部门政策协同水平,更好优化全省营商环境。
湖北:将“防止逐利执法”纳入全省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重点工作检查监督事项范围
日前,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营主体的若干措施》,聚焦执法不规范、承诺不兑现、服务不高效、企业负担重等“三不一重”问题,提出15条具体举措,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
据介绍,相关措施具有较强针对性。例如,围绕执法不规范问题,措施要求深入开展过度检查、过度执法、小错重罚等问题排查整治。将“防止逐利执法”纳入全省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重点工作检查监督事项范围。
针对服务不高效问题,措施提出严格落实“一证准营”要求,推动实现行业综合许可证在全省范围互认通用。进一步规范统一收件、出件、导办、帮办流程,为企业和群众免费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为化解企业负担重问题,措施要求常态化推进分层、分级、分类企业帮扶,及时回应企业个性化诉求。提升省级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纾困基金使用效率,2024年底前实现550亿元的转贷业务规模。
湖北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优化营商环境,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升经济治理能力的关键抓手,是应对当前经济承压、提振经营主体信心的迫切需要。湖北将动真碰硬勇攻坚,不断开创营商环境建设新局面。
河南:设立省级天使投资母基金,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创新发展
日前,河南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等部门共同印发《科技助企惠企政策新十条(试行)》(以下简称《新十条》),为服务全省各类创新型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
“2024年我省各类阶段性科技助企惠企财政政策相继到期,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我们新出台了简单实用、条目式的科技助企惠企政策。”10月8日,河南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说。
《新十条》围绕河南省委、省政府部署的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等重点工作,以“优化财政资金支持方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引导企业走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道路”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
《新十条》主要聚焦三大目标:
一是聚焦规上工业企业“基本盘”,持续推动研发活动全覆盖。比如实行“设立创新联合体产学研联合基金”“实施重点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奖补”“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奖补”政策,重点支持“7+28+N”产业链群创新发展,为重点规上工业企业提供精细化跟踪服务。
二是聚焦探索科技创新支持企业新模式,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比如实行“选聘‘科技副总’”“鼓励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实行惠企经费直拨制度”政策,明确将探索科技人才靶向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模式、探索实施省财政支持科技型企业经费直拨到项目承担单位的“直通车”制度。
三是聚焦省级财政资金有效投入,有序引导全社会支持科技创新。比如实行“提高科技信贷损失补偿比例”“设立省级天使投资母基金”“实施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奖励”“实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奖励”等政策,精准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创新发展。
“与以往政策相比,《新十条》有新特点。”该负责人介绍,《新十条》坚持服务企业就是服务河南省工作大局的理念,由管理思维向服务思维转变,各项政策简单实用、达标即享,方便企业“按图索骥”。
《新十条》聚焦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万人助万企”活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支持,还统筹引入了资金、人才、金融、基金等多项创新要素,给予多条目政策支持。
“在政策拟定期间,我们同步开展了经费测算,确保资金有依据、能落地,使企业能够准确评估可实际享受的补助金额,以足额获取财政奖补。”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河南省科技厅将会同相关单位通过加强统筹协调、条件保障和过程管理等举措,切实保障《新十条》落实到位。
典型案例
湖南:多家银行参与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工作,银企共同填写“贷款明白纸”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启动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工作,山西、江西、山东、湖南、四川等5省的部分地区和银行机构率先开展。据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介绍,目前,湖南省株洲市全部银行机构,岳阳市岳阳农商行、湘阴农商行,怀化市中方农商行、芷江农商行参与试点工作。
据介绍,本次综合融资成本明示工作主要通过银企双方共同填写“贷款明白纸”的方式,解构企业融资负担,让企业对真实的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做到心中有数,推动融资成本再下降。企业在向银行贷款的过程中,不仅需支付利息成本,还包括一部分“隐形”的非利息成本,如抵押担保费、质押监管费、过桥或应急转贷费、中介服务费等,收费涉及银行、担保公司、中介公司、第三方平台等多类主体。
企业可以通过“贷款明白纸”了解自身是否充分享受到了优惠政策,还有哪些减免空间。如某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填写“贷款明白纸”过程中发现,该企业贷款利率3.5%,但是担保费率达到了1%、评估费率0.31%、抵押登记费0.3万元。
结合该企业属于“专精特新”行业且贷款资金将用于购置生产设备的情况,贷款银行针对企业在填写“贷款明白纸”中的各项费用特点,将其贷款产品更换为设备购置专项贷款,更换后企业可以享受到80%担保费的补贴,同时贷款银行也将协助企业申请政策贴息优惠,大大减轻了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
“贷款明白纸”真实反映了企业负担的各项贷款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便于相关部门引导各方推动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助力企业进一步享受“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
四川:发布3项新的政务服务地方标准,提升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近日,四川省发布《便民服务中心评价指南》《示范产业园区企业(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市(州)、县(市、区)标杆政务大厅建设规范》3项新的政务服务地方标准,并将于2024年10月30日起正式实施。
《便民服务中心评价指南》提出了便民服务中心的评价原则、评价流程、评价结果、监督管理和结果运用等方面的指导建议。该标准适用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评价工作,明确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能力评价指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规范评价指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成效评价指标,确保评价活动的公开透明和真实有效。
《示范产业园区企业(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地方标准规定了服务中心的建设要求、进驻事项、窗口设置、人员要求和制度建设等要求。该标准适用于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基地)、自贸区等园区企业(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为园区企业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服务提供了明确指引。
《市(州)、县(市、区)标杆政务大厅建设规范》地方标准涵盖市(州)、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标杆政务大厅的场地建设、设施配置、标志标识、窗口设置、进驻要求、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安全与应急建设等内容。该标准通过设定高标准的建设要求,推动政务服务大厅向标杆化、示范化方向发展。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三项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四川省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推动四川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政务服务标准化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这三项新的地方标准的实施,四川省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的透明度和便利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坚实的政务服务保障。”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发布的三项地方标准,是四川省在政务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标志着四川省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未来,四川省将继续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