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周报(第140期)|运用专项债券资金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提高金融服务适老化水平
时政要闻
金融监管总局:提升金融服务适老化水平,保护老年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11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适老化水平的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积极融入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提出6方面具体工作任务。
一是优化传统服务方式,扎实保障基础金融服务。包括优化营业网点布局、完善适老设施配置、提升柜面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现金服务、推动客服热线适老化改造等。
二是用好智能科技成果,提升适老化服务水平。包括推进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优化手机APP服务流程和功能、优化自助服务和推广使用便携式智能服务等。
三是丰富适老化产品和服务,促进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包括加大适老金融产品供给以及提升保险保障和健康服务水平等。
四是强化行为管理,保护老年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包括提升适老化服务意识和能力、加强销售行为管理、牢固建立信息安全保障和妥善处理消费投诉等。
五是做好金融教育,营造安心金融消费环境。包括深入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和强化风险防范与提示等。
六是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提升适老化金融服务质效。包括强化监管引领、落实监督约束以及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等。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下阶段,将指导各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要求,持续提升老年人金融服务质效。同时,指导行业协会出台适老化服务标准,促进提升行业适老化服务意识和能力,为老年人提供更贴心、更便捷的金融服务。
自然资源部:运用地方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购存量闲置土地
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提出,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收回收购土地,应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专项债券对应的土地储备项目中的储备地块,必须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储备地块标识码。符合条件但尚未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在系统“土地储备机构”模块中填报单位信息及证明材料,自然资源部将按程序及时审核并动态更新名录。
《通知》明确,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也可以纳入收回收购范围。
《通知》要求,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的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摸清底数,根据需要向社会发布收回收购土地征集公告,综合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优先申报使用专项债券。
《通知》提出,土地储备机构委托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地块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市、县处置存量闲置土地协调推进机制或土地出让协调决策机构根据市场形势、合同履约情况等,集体决策确定基础价格下调幅度,经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确认。
《通知》强调,收回收购的土地原则上当年不再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确有需求的,应当严控规模,优化条件实施供应,在落实“五类调控”的同时,供应面积不得超过当年收回收购房地产用地总面积的50%。收回收购土地用于民生领域和实体经济项目的,不受上述限制。
地方行动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推进承诺即办、无感续办、注销免办,推进个体工商户分类型精准帮扶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全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聚焦五个方面,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全力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巩固企业信息变更、注销登记和开办餐饮店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成果,升级优化“一照通办”平台,逐步在行政许可领域建立一网通办、承诺即办、联审联办、疑难导办、无感续办、注销免办等“高效办成事”服务体系。在提升行政许可审批时效方面,药品注册样品检验时限将从60个工作日压缩至40个工作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化妆品生产许可办结时限从30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
《若干措施》提出,将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开展“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认定,推动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并实施差异化培育;鼓励、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合理配置流量资源,重点向农产品经营主体、特色经营主体和新入驻经营主体倾斜。
《若干措施》提出,将紧盯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围绕旅游消费市场、餐饮住宿,以及米面油、肉蛋奶、水果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组织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加强价格监管执法。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者诉求反映渠道,严格实施投诉受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进一步提升投诉办结率。
《若干措施》强调,在压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方面,将优化食品抽检方式,按照风险等级差异化管理食品抽检对象,深入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突出抓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治理等行动。在严把药品安全关方面,将聚焦疫苗、集采中选产品、血液制品等重点品种,聚焦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严惩重处药品违法违规行为。
浙江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财政综合奖补方式支持重点领域
近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通过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提出,2025—2027年,浙江省将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以及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通过财政综合奖补方式,分三批次重点支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首批支持不超过400家重点支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后续将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调整支持范围。
《通知》指出,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支持重点领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高效对接、融通发展,实现“卡位入链”,全面提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重点支持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是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围绕浙江省“415X”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为浙江省内外链主企业、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国家和省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链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工业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和装备等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增强协作配套能力,努力成为掌握独门绝技的“配套专家”。
二是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评价指标,着力补齐短板、拉长长板、锻造新板,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实现“专精特新”对标提升,加速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典型案例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小额诉讼实现“简案快审”,推动府院联动提高法治服务针对性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构建了“一线三面两抓手”工作机制,该机制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辖区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主线,围绕“中关村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工作站”与“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两大平台,通过“消解面”“协同面”“精准面”的三维布局,以及精准施策的“两抓手”,实现了司法服务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
一是前移“消解面”,加速营商环境优化。海淀区法院深化“前端增速+后端清积”的双轮驱动策略,优化商事审判质效。通过实施“四个精准”工作机制,即精准识别、精准分流、精准调解、精准裁判,特别是加强对《商事小额案件工作指南》的应用,小额诉讼案件实现“简案快审”,大大提升了解决商事纠纷的效率。同时,文件类鉴定周期缩短至30日内,展现了良好的提速成效。
二是打造“协同面”,构建政府法院联动新生态。法院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紧密合作,打造“商事纠纷商会解”调解机制,形成内外联动、上下贯通的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通过入企走访、巡回审判、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如在中关村壹号园区成功举办的“法护营商,信守无讼”活动,有效促进了政企沟通,增强了法治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突出“精准面”,释放营商环境新动能。针对典型案件、重点主体和关键领域,海淀区法院实施靶向治理。建立“法院+企业+商会”三方会商机制,通过“圆桌会议”形式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法律建议。同时,针对共享经济新业态发出司法建议书,为创新发展提供规范引导;在金融领域,通过“海法号”金融源头解纷直通车,发放“三位一体”司法服务包,有效预防和化解纠纷,金融案件调解、撤诉比率较同期提升20个百分点。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一线三面两抓手”工作机制,不断凝聚区域法治力量,为海淀区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贡献更加强大的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