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销商狂打价格战 债券承销费跌至“地板价”
没有最低只有更低,广发银行9月20日公示了260亿金融债的6家中选主承销商,分别是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广发证券、光大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承销费率在0.000046%至0.0002%之间。
如果按每家机构平均承销43亿债券计算,这6家机构的最低承销收入约为1900元,最高约为8600元。去年就因为金融债承销费用跌至“白菜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曾发文加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报价规范。但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承销商却不得不再次拿起“价格屠刀”。
低价承销屡见不鲜
根据公告,广发银行本次260亿债券的6家主承销商中,中银证券的费率最低0.000046%,其次是光大证券,其服务费率为0.00005%;中信证券与招行广州分行、广发证券分别为0.0001%;国泰君安的价格则为0.0002%。
面对如此“白菜价”,有券商认为也是不得已而为之。“金融债的风险小、规模大,本身就有稀缺性。对承销商来说,虽然费率低,但是尽调压力小,规模大,销售容易,因此每次金融债发行几乎都是一拥而上。”上述券商表示。
此外,承销规模也是券商考察的指标之一,低价做券可以迅速提升业务规模,从而提升排名,因此对于券商来说并不是百害而无一利。
由于竞争过于激烈,价格战一直屡禁不止。去年8月,广发银行600亿金融债主承销商公示中,费率也比较低,申万宏源的费率是0.0001%、中信建投的费率是0.000133%、国泰君安的费率是0.0002%、招行广州分行的费率是0.0002%、华泰证券的费率是0.0003%。
去年2月,嘉兴银行发布2021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承销服务项目成交公示,中金公司以1万元报价成为成交候选人,也是一片哗然。当时就有券商保代表示,这属于恶性竞争。
2020年11月,江西银行2020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工作主承销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成交公告显示,海通证券、国开证券、平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标。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费总金额1.5万元,由4家成交供应商均摊。
2020年4月,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发行中期票据主承销商,最终中信证券和兴业银行中标,但承销费率仅0.03‰,即十万分之三。
一家城商行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债券的承销费率并没有固定数值,通常与主体等级、发行规模有关。视觉中国
多家承销商曾因价格战领罚单
据悉一般而言,优质的企业发债承销费用多为0.1%-0.3%,但在实际操作中,为了能够抢客户,打“价格战”已经不是秘密。
“现在是没有最低只有更低,为了能够撑规模,维护客户关系,少数机构的债券承销甚至免费。”华南一家券商某分析师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
上述券商分析师表示,正常情况下,一个亿的债券规模,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的承销费用相对合理。低于千分之一就是赔本赚吆喝。承销债券发行,投行需要做的工作包括尽调、申报、发行、存续期管理等。“有时候头部机构为了抢市场,恶意竞价,小机构被逼得没有生存空间。”
一家城商行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债券的承销费率并没有固定数值,通常与主体等级、发行规模有关。
监管也注意到了相关问题,去年8月份,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报价规范的通知》,要求主承销商每季度、每年度将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报价情况报送交易商协会,并要求“不得出现违反公平竞争、低价恶性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表示,市场上仍然存在部分承销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低价恶性竞争的乱象,甚至低于成本展业,既扰乱市场秩序,也难以保证执业质量,让高技术含量、高价值的承销工作异化为获取市场份额的“通道业务”,既损害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根基,也不利于金融市场深化改革。
此前已有几家券商因低价竞争被罚,包括中信证券、中金公司、申万宏源、天风证券等等。就在本月初,交易商协会针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中的低价包销和不规范的簿记建档行为,对6家主承销商启动了自律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