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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资管司:资管机构不能依靠制度红利或牌照优势赚快钱

2023-12-28 05:00:00 21世纪经济报道 李愿

“资管司作为总局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司局,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按照‘融合、优化、转型、安全’的总体思路,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推动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资管公司监管有机融合,与时俱进优化监管体制机制,夯实行业高质量发展根基,持续引导行业改革转型,做好‘五篇大文章’,加大风险监测化解力度,坚决筑牢银行保险资管领域安全防线。”12月27日,金融监管总局资管司(全称为“资管机构监管司”)发表学习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文章表示。

金融监管总局资管司承担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

对于“五篇大文章”,金融监管总局资管司表示,资管行业一头连接资金端,另一头对接实体经济,在做好“五篇大文章”方面大有作为。要发挥好信托投融资机制灵活的特点,鼓励发展知识产权信托,为不同阶段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有效资金支持;运用信托财产独立和财富传承等功能,大力发展资产服务信托,尤其是家族、家庭信托,有效满足人民群众财富管理需求。要充分利用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稳健投资特点,为实体企业发展提供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助力实体企业转型升级,同时减少资金大进大出对资本市场造成波动。要依法合规地发展银行理财,提升理财公司投研能力和品牌公信力,进一步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践行普惠金融理念。

“引导信托公司、理财公司和保险资管公司在回归本源、聚焦主业的同时,开展差异化竞争,实现‘百花齐放春满园’,在助力建设21世纪金融强国的道路上贡献资管力量。”金融监管总局资管司表示。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合理分工,发挥监管合力

金融监管总局资管司是原银保监会信托监管部、原银保监会创新业务监管部、原银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等部门的职能合并而成,负责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

“信托公司、理财公司和保险资管公司虽然都从事资产管理业务,但各自历史渊源、资源禀赋、监管方式等均存在较大差异。”金融监管总局资管司表示,要完成机构监管目标,有必要整合现有资源,在金融监管总局和派出机构之间实现合理分工,逐步打造金融监管总局“管大事”和派出机构“管日常”的监管格局,强化上下联动,发挥监管合力。

并强调,要把握好权力和责任的关系。“有权必有责,有责须担当”,持续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推动各方责任落地、落细,尤其是机构风险处置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推动实现政策协同、监管协同、央地协同,坚决守住风险底线。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在新成立的理财公司监管方面,金融监管总局“管大事”和派出机构“管日常”的监管格局已有探索。2022年3月,原银保监会曾发布《关于授权上海银保监局行使辖内合资理财公司监管主体职责的通知》,授权原上海银保监局按照《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理财业务相关监管规定,履行辖内合资理财公司的监管职责。同时,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由原银保监会大型银行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以及重大事项原上海银保监局可视情况报告原银保监会。

金融监管总局资管司还表示,要持续优化监管手段,统筹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现场调查,发挥各自优势,全面掌握机构经营情况和风险情况。统筹发展与安全,通过下发监管指引、发布年度监管工作要点、窗口指导等多种方式,引导资管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统筹传统监管手段与金融科技应用,在继续运用好监管报表、监管评级等传统监管手段的同时,注重加强监管数字化建设,运用好EAST系统等数据化监管手段,提升对各类资管产品之间的穿透水平,防止监管套利和隐匿风险。

有计划、分步骤开展风险处置

据了解,围绕如何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决策部署,金融监管总局资管司成立后迅速开展调查研究,先后组织召开理财公司座谈会和保险资管公司座谈会,了解行业发展情况和风险情况,一方面抓紧梳理制度堵点,致力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另一方面加快弥补制度短板,确保监管全覆盖。

金融监管总局资管司介绍,目前金融监管总局监管的三类资管机构中,信托公司风险较为突出,面临一定的处置压力,理财公司和保险资管公司虽然未出现重大风险事件,但也要重视其合规稳健发展,加强风险监测的前瞻性、主动性和精准性。“前期个别高风险金融机构之所以爆发风险,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从严治党不力有直接关系。”金融监管总局资管司表示。

“引导资管机构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同时稳妥处置存量风险,对于经营失败没有救助价值的机构及时实现市场出清。”金融监管总局资管司表示,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决打破刚性兑付,加大高风险机构处置力度。把握好时度效,从稳定大局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机构和市场的承受能力,有计划、分步骤开展风险处置,切实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金融监管总局资管司同时表示,要加强上下贯通、横向协同,推进信息共享,紧盯政府融资平台等重点业务领域风险及合规情况,做好定期风险监测分析、行业通报等工作,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执行兜底监管机制,坚决做到“长牙带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严厉惩治违法犯罪和腐败行为,严防道德风险。

不依靠制度红利或牌照优势赚快钱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伴随着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和居民财富的不断积累,中国的资管业务迎来了爆发式增长,形成了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资管公司、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多角色同台竞争的“大资管”格局,有效拓宽了居民财富增长渠道。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银行理财存续规模为27.65万亿元,信托资产总规模为21.14万亿,3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达24.52万亿。

“专业性是资产管理机构的立身之本,主要体现在投研能力、产品筛选能力、资产定价能力、资产处置能力等。无论是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还是助力居民财富积累,资管机构都应以专业能力取胜,而不是依靠制度红利或牌照优势赚快钱。”金融监管总局资管司表示。

金融监管总局资管司称,与银行信贷不同,信托、理财和保险资管主要从事表外业务,“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本身并不直接承担底层资产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因此,应重点抓好资管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管理,加快推进净值化管理,及时计提拨备,关键是要对底层资产亏损根据履职情况判断是否需确认预计负债。

在投资者保护方面,金融监管总局资管司表示,要加强对三类机构的行为监管,抓住“适当性管理”这个关键,从“了解客户、了解产品、适当销售”三个维度对资管机构提出要求。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产品销售时全面、完整、准确揭示风险,产品存续中及时披露重大信息。同时,及时处理各类投资者信访举报,回应投资者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