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世龙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投资者可进行索赔

2025-01-01 21:40:44 投资快报

记者萧峰

    2024年5月15日晚,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世龙”)(股票代码:002748)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ST世龙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9年至2020年期间,ST世龙全资子公司世龙供应链通过与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其中: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166,854,566.94元,占ST世龙当期披露收入的9.02%;虚增营业成本161,122,864.90元,占ST世龙当期披露成本的8.65%,导致虚增利润总额5,731,702.04元,占ST世龙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9.09%;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146,753,276.18元,占ST世龙当期披露收入的9.34%;虚增营业成本134,969,145.23元,占ST世龙当期披露成本的8.73%,导致虚增利润总额11,784,130.95元,占ST世龙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62%。上述情形导致ST世龙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对于此,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0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29日(含当日)之间买入,且在2023年5月30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ST世龙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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