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的东方集团“地天板”后继续跌停 市场分析人士:前期受损者可获赔,投机炒作亏损不能赔
记者秦楚远
尽管面临退市风险,3月12日,东方集团股价仍上演“地天板”走势。公司股价在连续7个交易日跌停后,开盘即跌停,但随后被资金迅速拉升至涨停,成交金额高达12.31亿元,涨停板上堆积近45万手买单。3月12日,东方集团股价一字板跌停价1.02元/股。
知名市场分析人士皮海洲表示,面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的规定,东方集团被强制退市将是不可避免的,而且还需要赔偿投资者。而对于这种最终会被退市的股票,市场对其所进行的炒作行为无异于是在玩火。作为理性的投资者,是断然不会参与这类股票的投机炒作的。投资者在明知该公司财务造假的情况下,继续买进该公司股票,这样的投资者是被排除在赔偿的范围之外的。目前参与东方集团炒作,甚至抢东方集团“地天板”的投资者,基本上都是出于投机炒作的目的而买进东方集团股票。
四年财务造假浮出水面
2024年6月,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股票代码:600811)公告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引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注,并最终牵出其长达四年的财务造假案。2025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阶段性调查结果,认定东方集团2020年至2023年财务数据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
根据财报,2021年至2023年,东方集团营业收入分别为137.29亿元、112.65亿元和60.8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7.19亿元、-9.96亿元和-15.57亿元,累计亏损42.72亿元。预计2024年亏损8亿-12亿元,公司五年累计亏损或超50亿元。此外,公司还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问题。2024年6月18日,公司公告称财务公司的16亿元存款提取受限,且2023年年报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高达33.19亿元担保。
审计机构或涉嫌严重失职
在东方集团的财务造假过程中,审计机构的责任也备受质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东方集团连续12年的审计机构,在2020年至2022年对其问题年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直至2023年才改为“保留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曾因多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受到处罚,包括獐子岛、金通灵等,累计罚没金额超5000万元。2024年5月,该所在金通灵担任审计机构时,金通灵存在连续6年的财务造假,被江苏证监局暂停证券业务6个月,并罚没4132万元。此外,2023年,因獐子岛“扇贝跑路”案审计失职,被罚没367.9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全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至少收到14张监管罚单,涉及内部控制审计程序不到位、风险评估及内控测试存在缺陷等问题。审计机构的失职,使得上市公司财务造
假行为更难被揭露,甚至成为“帮凶”。
退市前的“地天板”狂欢
尽管面临退市风险,2025年3月12日,东方集团股价仍上演“地天板”走势。公司股价在连续7个交易日跌停后,开盘即跌停,但随后被资金迅速拉升至涨停,成交金额高达12.31亿元,涨停板上堆积近45万手买单。截至收盘,东方集团股价封死涨停价1.13元/股,成交金额高达12.31亿元。
当天午间,公司发布公告称,经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并再次提醒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业内人士分析,这类“末日炒作”通常是游资利用散户投机心理,制造短期流动性,吸引跟风盘后获利了结。低价股往往给散户一种“安全感”,但忽视了公司的基本面风险。东方集团市值低、流通盘小,具备典型炒作特征。此外,游资拉升股价,可能也是为公司现有股东提供最后的出逃机会。
破产重整梦碎,终局已定?
东方集团曾试图通过破产重整实现“保壳”,但3月12日午间,公司公告称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公告中载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予以自查,因公司已被立案调查,且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属于《重整纪要》第九条“不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的重整价值”的情形,公司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
股民索赔登记
市场分析认为,东方集团财务造假不仅是一家企业诚信的缺失,更是对资本市场公正性和稳定性的挑战。从股东损失到市场信任危机,此类造假事件的影响深远。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4年6月18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6月19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东方集团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